济源:“四驾马车”驱动 力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来源:河南省济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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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南省济源市审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通过对49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效。

一是注重审前调查。根据被审计单位行业实际制定调查方案;全面收集查看被审计单位行业法律法规、工作计划总结、出台的政策文件以及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整改情况等资料;选择该单位不同层次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特别是遵守廉政规定方面的情况,在综合研判情况后,确定审计重点,完善审计实施方案。

二是加大延伸审计手段。坚持突出“四个延伸”:向经济决策延伸,注重审查重大决策的实施全过程,是否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向资金流向延伸,重点关注资金使用中虚开、虚报、挤占、截留、挪用和损失浪费等现象;向下属单位延伸,重点查看领导干部个人有无将应由自己负担的费用转移至下属单位负担等违规违纪行为;向“三公”经费方面延伸,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在履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不廉洁或损失浪费现象。

三是严控审计质量关。做到审计方案严要求、跟踪落实严把关、严格复核保质量,通过跟踪落实审计项目是否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审计重点进行审计,审计程序是否完备,审计取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有无存在漏审等,严格按照河南省审计厅作业质量规范要求对审计项目把关,全面落实三级复核,有力地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为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销号清单促整改。市政府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列入市直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对审计整改事项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该局出具的每份审计报告和决定都明确规定审计整改的日期和内容、对每个审计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审计结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核实、定期“清帐”、“对帐”,发现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弄虚作假、屡改屡犯的,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李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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