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项措施狠抓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狠抓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出实招,见实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使用、谈话提醒和党委巡视工作中,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用。

一是把结果运用到干部使用中。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有问题的干部,不作为提拔对象。同时,突出加强对临近到龄干部、群众有反映干部的审计,领导干部到龄离任前半年就安排审计,防止干部“带病离岗”。近年来,根据审计结果,全市对存在问题、应当担责的6名领导干部给予免职、降职、撤职等处理,对履责较好的146名领导干部给予提拔使用。

二是把结果运用到谈话提醒工作中。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已审计的领导干部均安排谈话,并依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分别规定由市委主要领导、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进行三级谈话,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领导全程参加,通过谈话解决了被谈话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增强了履职尽责的自觉性,提高了整改问题的积极性和加强单位财经管理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把结果运用到巡视工作中。将审计纳入党委巡视协调机制,每巡视一个单位,都要借鉴参考审计结果,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使巡视工作指向更加明确,便于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刘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