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审计促进市直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规范运行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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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定》、《武汉市公务赴台交流管理规定》、《武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武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武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武汉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这是武汉市审计局近年来在对江汉大学、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信访局、市妇联、市中级法院等71家市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后向武汉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市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的结果。

近年来,武汉市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对纳入审计范围的71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重点开展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内容涵盖公务支出预算管理、会议和培训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七大专题。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市直部门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吃空饷”等违纪违规行为。该局结合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情况,注重加强分析研究,提出了注重全覆盖监管,夯实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精细化监管的根基;注重全流程管控,发挥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信息化监管的作用;注重全方位转变,提升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科学化监管的水平等一系列审计建议,以审计监督“倒逼”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和反对铺张浪费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武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先后多次组织审计、财政、监察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调度会议,要求监督机关注重把好“两端”关口,严格规范市直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一是严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总体规模关。以预算控制为抓手,每年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控制数下达至市直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控制,不得突破。二是严把支出动态监督关。将各单位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纳入综合监督检查范围,按照“五个一律”安排相关工作,即:对违反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经费申请一律不予安排;对没有预算或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经费支出一律不予拨付;对支付内容与预算项目不符、公用经费挤占、挪用项目支出或改变资金用途的一律不予拨付;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一律不予拨付;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武汉市审计、财政、监察机关联手在全市统一建立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一体化监管平台,有效地规范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

据武汉市审计局对71家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显示,武汉市市直部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控成效明显,2013年度、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分别同比下降16.5%和19.9%;会议费支出分别同比下降21.3%和24.5%。(吴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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