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强化制度创新 分层分类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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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联合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各县级市、区副处级及以上建制地区、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辖区中涉及近百名“干部管理权限与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不一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予以明确。这是该市审计局主动创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该局积极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和审计署要求,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在加强权力监督、推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审计对象分类管理

苏州作为经济发达城市和改革前沿阵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十分复杂。截至2014年底,有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13家,领导干部“高配”较多。为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整体情况,该局从树立审计对象入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先后梳理市直管领导干部、国企领导干部、副处级建制以上单位领导干部和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及乡镇领导干部的数量及审计情况,查找在审计全覆盖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对全市99个副处级建制单位进行梳理,发现开展过经济责任审计的有37家,占32.74%,审计覆盖面还不够。因此,做出加强对副处级建制单位审计的决定。

在对审计对象梳理基础上, 2014年,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苏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根据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和特点等,将审计对象分为A、B、C、D、E五类,并采取不同的审计频率和方式,大大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办法,该局本着“全面覆盖、动态调整、突出重点、消除盲点”的原则,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科学合理地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该局还依托审计管理系统,建设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和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子系统,目前已完成2006年至2014年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信息的数据迁移,累计完善256位领导干部、213家被审计单位和29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基础数据。

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新

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苏州市审计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立足实际,通过制度创新,分类推进,扩大审计覆盖面。2011年以来,该局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在内管干部、“高配”领导干部、国企领导干部、乡镇干部等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制度设计。

2011年,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苏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明确市级部门(单位)下属单位的“一把手”必须接受审计监督。目前已推动全市28家部门和10家国有企业建立了内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2012年到2014年共完成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77个,占比达86.27%。2013年,江苏省审计厅将该市做法向全省进行了推广。2013年,下发《关于市属国资公司二级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市属国资公司二级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随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国资企业领导干部审计监督。2015年《关于加强各县级市、区副处级及以上建制地区、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下发,加强了对地方“高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今年共开展3名“高配”领导干部审计。目前,监管“盲区”和“死角”不断减少,该市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模式初步建成。

拓展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涵

该局积极探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在求深度和抓重点方面下力气。从2013年,先后下发了《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整改督查工作操作细则》、《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告知”办法》、《内部审计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苏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中个别访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十余项规定办法,进一步规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搭建起“任前告知、任中轮审、离任审计和离任交接”的监督模式。

经济责任审计是“反腐先行军”,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该局牢牢把握两个审计重点,即“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一方面关注“经济责任”,以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等情况为重点,通过审计真实反映任职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准确界定被审计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领导责任和社会责任等。另一方面关注廉政规定执行,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等作为重要审计内容,重点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此外,该局还积极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内涵,结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区域环境审计获得“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并探索将自然资产资源、政府性债务、民生改善等纳入审计范畴,从而形成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全覆盖。

从梳理审计对象,到寻找审计“盲区”和“死角”,再到创新制度设计,审计全覆盖逐步深入,审计监督作用逐步显现。三年以来,共完成市直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5个、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77个、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2个、乡镇领导及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48个,涉及资金近千亿元。通过审计全覆盖,制约规范了各类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促进了经济责任落实。(阚洪敬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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