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百花齐放 联手推进 乡镇审计步入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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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首次由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常州市委农工办、常州市内审协会联合举办的常州市镇(街道)审计工作推进会,吸引了100多名镇(街道)负责人和审计机构负责人参加。与会的金坛市审计局局长说,由于分配给金坛的参会名额不够镇和街道的数量,好几个镇的同志向他表示了不满。他表示,市级层面联手推进乡镇审计还是头一回,由农经部门牵头推进,确实是乡镇审计部门一直希望的;同时,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也非常需要国家审计的指导。

近年来,为促进镇(街道)审计工作的整体协同推进,常州市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强有关制度体系建设。在业务指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审计机关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和《常州市审计局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考核方案》。在实践创新方面,武进区、新北区审计机关积极向本级政府建言献策,成功构建起本地镇(街道)审计监督体系,实现镇(街道)审计监督“全覆盖”。在实务操作方面,2015年,常州市审计局联合市纪委、组织部、编办等七部门印发《常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市审计局会同市内审协会发布《项目建设单位工程(跟踪)审计实务操作指南》。这次推进会也印发了《常州市镇(街道)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

在常州,镇(街道)审计不仅制度规范的完善成为新常态,还拓展了一些新内容。如新北区西夏墅镇在原有干部离任“三责联审”(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增加廉政责任审计环节,主要通过对“信访情况、民主测评满意度、座谈综评、制度建设、内部管理”5个方面量化评审指标,对离任干部廉政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这一被称为“四责联审”的措施在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镇(街道)因地制宜,在审计中创出了许多新方法。

武进区各镇由镇纪委牵头,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审计工作小组。鼓励各镇积极探索在现行审计体制下的审计组织与运作方式。礼嘉镇出台的《礼嘉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明确,决算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审计科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村级工程项目超过5万元以上的工程明确未经审计不得入账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金坛经济开发区结合自身特点,将审计部门脱离出财政局,与纪检、公共资源中心合并组成效能审计部,内设审计处,人员也由原先的2人增至4人,配备审计处长1名,工作人员3名。该开发区重点强化对村、社区负责人在资金物资管用、公益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体资源支配等方面的经济责任,3年完成审计项目214个,审计总额5.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近500万元,2名村主要干部受到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新北区创新“监审合一”工作体制,将原监察室、原审计室两部门合署办公,镇长直管审计工作,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审计室主任,各镇平均配专职监察审计人员5名。西夏墅镇引进项目动态管理思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动态监审平台,形成了“3点1线5项控制”的“315工作法”。“3点”是分别以项目立项审批为起点,以结算审计为终点,分别关注预算、签证和实际造价与预算造价间差异数额及内容。“1线”是以项目流程为主线,全方位、全透明实施监管。“5项控制”紧盯施工管理、变更签证、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五个环节,有效控制和减少“小预算大决算”现象。

“审为改加油,改为审助力”。各镇还非常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坚持即审即改,将问题消灭在审计结束前;坚持追踪整改,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坚持面上统改,用制度弥补内部控制缺失;坚持有错必改,落实部门一把手为整改工作负责人。3年来,常州市镇和街道内审机构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万多个,查处损失浪费和增加收益金额超过20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建议并实际给予行政处分18人。

常州市审计局局长钱亚明表示,一些镇(街道)的审计审出了国家审计的水平。他希望该市审计机关准确把握国家审计的身份定位,一是通过加强对内审协会工作的领导来促进乡镇审计工作;二是做好法规政策解答、组织培训学习、建立交流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服务工作;三是创新培养方式,鼓励内审人员通过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积累实践操作经验,获得大体量、跨部门项目的审计机会,实现“双赢”。

常州市委农工办主任陈荣平向全市农经部门提出要求,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文件,特别是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把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地农经部门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常州审计机关和农经部门达成协议,努力使联手推进成为新常态:各镇设立审计机构的,农经部门要和审计单位加强联系,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农经部门要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审计查处事项的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加大投入,逐步强化信息化手段在镇(街道)审计工作中的应用。(曾亚波 钱军 陈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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