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呈现四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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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日前结束,通过修订《浙江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及省优评分标准、下发通知落实初评推荐要求、组织集中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拟表彰项目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30个,表彰审计项目30个。这次评选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评选标准更加科学,既与审计署优秀项目标准对接又体现浙江特色。优秀审计项目成果评分标准完全按照署优标准设置,实现省优与署优的无缝对接。同时,为体现浙江省审计工作当前要求,在加分因素及规范化扣分标准中将审计质量提升“老三项”和审计价值提升“新三项”标准,另外转化为具体评分指标。

二是参评项目质量高,查处问题的深度和力度明显加大。与去年相比,今年参评项目增加1个、案卷比去年(376卷)增加294卷;参评项目中有68个项目在揭露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指标中得分,占参评总数的83%;参评项目中有63个项目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结果指标中得分,占参评总数的77%,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全省审计查处问题的深度和力度明显加大。

三是市县参评数量有所增加,基层创优积极性明显提高。今年市县审计机关共上报参评项目68个,比去年增加了10个。据相关市局反映,在市级优秀项目评审中,优秀项目的质与量比往年有明显提升,推选报送参评省优项目可选择余地较大。这充分说明了省审计厅党组在全省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已经得到了基层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的积极响应和认真践行,大家努力在审计项目中将“老三项”“新三项”标准,转化为举措和成效。

四是评优组织工作不断改进,评优程序更加严密。全省审计法规部门按照省审计厅党组要求,精心组织评优并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省审计厅法规处主动搜集梳理各市评优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并及时向审计署法规司汇报并争取最权威的解答,指导基层统一评审口径和尺度。注重约束评审中的自由裁量权,系统设计便于业务部门自评、评委、审核人员各自赋分的评审表,以及将项目成果、评委结果、审核意见统一在一起反映的通用表格,使评审结果客观明了。提高评审效率,在今年项目案卷比去年增加78%、评委减少7人、评审时间缩短1天的情况下,组织工作规范有序、评委严谨较真加班加点,评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郑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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