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四项措施确保审计建议发挥作用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来源:山东省冠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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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避免“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的发生,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审计局近年来多措并举确保审计建议发挥作用。

一是要求审计建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审计报告在争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前,局法规科把关审核,查看各科室在对被审计单位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是否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强,是否细化到条等。比如提出完善被审计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方面的问题时,要具体到如何完善,责任明确到个人,制度是否可行,是否存在漏洞等。

二是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同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获得领导对审计建议的完善和支持。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意见,对于不符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的地方共同协商改进,被审计单位一把手签字后落实实施。

三是对于各单位普遍性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找到问题的原因,以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等,形成审计信息后上报县政府。比如,去年该局就根据各单位存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审计信息上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60日内,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同时,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必要时和其他部门联合,促使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对审计建议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审计项目完结后,负责审计该单位的科室要通过审计回访调查等形式,确保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能被采纳并能积极落实到实处,形成书面材料后交局法规科汇总,对于敷衍了事的单位上报县政府,全县通报批评,并在下次审计时,对相关问题和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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