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三个三”模式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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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积极改革创新,以“三个三”模式不断深化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开创了投资审计工作新局面,共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491个,送审金额108.6亿元,核减39.64亿元,核减率36.5%;实施工程跟踪审计项目28个,合同金额153.8亿元,移送处理事项2件,上报要情7份,促进政府出台办法3个,为政府节约大量建设资金,对促进地方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行为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提升作用。  

——“三个转变”创新审计监督模式,构建投资审计新格局。一是由抓重点向全覆盖转变。出台投资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实行3年滚动轮审计划,基本实现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覆盖面达到100%、资金覆盖面达到100%的“两个100%”目标;改进投资审计模式,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资金管用、签证变更、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二是由单一政府审计向“三位一体”监督模式转变。构建以政府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为基础、内部审计为辅助的“三位一体”审计监督模式,80%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由购买中介审计完成,政府审计只审其中20%的重大项目,主要负责对中介审计的复核、监督、质控、考核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内审机构熟悉情况和专业力量的优势,开展内部审计或配合开展辅助审计。三是由审计主导整改向联合整改转变。建立政府投资审计联席会议,健全与发改、建交、财政、监察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审计整改联动责任,推进审计结果综合运用。

——“三个改革”创新审计工作方法,推进政府投资审计效能提升。一是改革跟踪审计方法,实行跟踪审计与阶段性竣工决算审计相结合,强化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同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安排工程造价审计,完善竣工决算资料,为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打实基础。二是改革日常管理机制,通过“准入、备案、保证金、合同、结果复核、工作管理、业绩评价、绩效考核”八大机制,加强对委托审计工作的动态管理,提升造价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工作例会制、月报制、四级复审评估等为抓手,加强审计质量监管;以廉政承诺、保密承诺和局巡视组“三访”(回访、暗访、巡访)为抓手,狠抓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改革审计流程,制定新的《审计工作流程》,重新梳理资料审核与接收、审计委托、送达通知、现场勘测、审计取证等程序,确保审计工作有序运转、忙而不乱,同时,根据审计模式的不同实行分类流程管理,政府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审计流程组织实施;中介审计项目,简化次要的环节和程序,缩短流程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三种载体”创新审计成果运用,提升政府投资审计成效。一是对审计过程发现的零散的、突出的工程管理、造价控制等个体问题,以“审计建议函”形式要求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限期落实整改。3年来,共发出审计意见建议函43份,整改效果明显。二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等造成隐患的某一方面的问题,以“审计预警函”形式,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预防监管,预警监管关口前移,防止风险隐患演变成重大损失,受到普遍好评。三是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审计要情”形式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为市领导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供决策依据。3年来,上报要情7份,均获市领导批示,对工程造价计价不良行为、征地拆迁等工作起到了有效的规范作用。(王洪 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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