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加快内审转型 助力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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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通过开展内部审计情况督查、健全完善内审指导机构、加强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作、强化内审人才建设等措施,加快内部审计转型,为加强审计监督体系建设、实现对政府性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督查,促进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年初,市政府组织对全市审计管辖范围内的1672个部门单位、国有企业进行了督查登记,对24个单位实施了实地督查,形成了全市内部审计情况专题督查报告,反映了专职内审机构少、独立性差、普遍没有开展对同级财政财务的内部审计监督、部分单位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位等问题。市政府领导对督查报告作了批示,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编配内部审计人员、突出抓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完善审计机关专业指导与综合指导相结合的机制。市编办批准市审计局设立内审指导科,全面负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是抓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内管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制度,实现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定期轮审、离任必审”的常态化。实行内部审计计划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坚持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并加强了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从而推动了全市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国家审与内部审计的协作,实现审计成果共享。市审计局出台《借用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借用内审人员的范围、审批程序、规避事项、质量考核、工作奖惩等内容。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增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意识,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预警、评价、鉴证作用。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要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意见。对内部审计机构已经审计并且纠正的问题,审计机关经过鉴证后,一般不再作为审计查出问题反映和处理,做到审计结果共享。

四是建立内审专业人才库,积极推进内审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在加强内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市审计局制定《淄博市审计局申报评选内部审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对内审专业人才类型、必备条件、评选程序、职责待遇等进行了明确,建立起包括财政、税务、国土、政府投资、金融、企业等6种类型的内部审计专业人才库,特别要求内审专业人才要有10年以上审计经历,具有高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职称的优先。对专业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为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关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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