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审计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位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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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不断加大对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积极督促惠民政策落实到位。2015年,该市在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程管理、资金管理、补贴发放等环节,使符合获得租赁补贴的家庭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

一是流程管理规范。采取“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享受住房保障补贴人员名单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从已通过“三级”审核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中导出,统一分发至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同时,对以前年度通过审核、已具备发放条件的家庭实行收入、住房情况年审动态管理,每年年底由申请人自行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供年审材料,对拒不提供或经核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分别做出暂停或停止发放补贴的处理,杜绝申领环节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努力实现 “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保”的目标。2015年全市新纳入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1191户。

二是资金管理到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市财政拨付资金到位情况,于每年9月、12月统一制作补贴清册,申报补贴专项资金,并将资金分别拨付给各区(县),由区(县)主管部门纳入基本户往来款项中集中进行核算管理。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于每年年底对因申请人死亡、更换联系方式等未成功发放的结余资金进行核查汇总,确定无法发放的部分在下一年度申报时做扣减处理,并相应减少对各区(县)租赁补贴资金的拨付,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补贴发放合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由各区(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集中承担,发放全程实行双人监督,申请人或同一户籍下的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自行前往领取,并签字按手印确认,确保补贴发放准确到位。2015年全市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200余万元,惠及群众3000余人次。(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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