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备好“四大廉货”过春节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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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春节容易犯“节日病”的实际情况,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出台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为干部职工备好警醒、制度、责任、监督 “四大廉货”过春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节俭、健康、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抓实节前教育,办好警醒“廉货”。针对节日期间不廉洁行为易发多发问题,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中心组会、党小组会,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号召大家认清新常态,保持定力,自警自律。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干部重温新《准则》《条例》和新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熟记新纪律规定,明晰纪律底线和边界。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省、市纪委制作的有关节日腐败的纪录片,切实感受近年来身边发生的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节日腐败等典型案例,要求干部职工以反面典型为鉴,严明纪律,警钟长鸣。同时,通过写春节廉政对联、参观市廉政长廊、增进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

——严守“六个严禁”,办好制度“廉货”。 针对春节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的情况,出台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要求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财经纪律和“八不准”审计纪律,严格把好行政经费开支关,并提出“六个严禁”:一是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禁止翻新花样,违规收送包括年历、明信片、烟酒茶、油米、化妆品、土特产等老式节礼,及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各种形式的新式节礼;三是禁止将接送学生、走亲访友、外出游玩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报销范围;四是禁止春节期间与上级、下属、下属单位、被审单位发生宴请、送礼、用车、游玩等违纪违规事宜,以及转嫁、摊派各种费用;五是禁止组织或参与铺张浪费、挥霍奢侈活动;六是禁止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或以赌博为名变相收受贿赂,对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

——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办好责任“廉货”。继续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将“两个责任”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细化成项,明确到人,从一把手到普通职工各担其责,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强化连坐责任,建立连坐机制,按照一把手、纪检书记、分管领导、科室长、干部职工责任分工,一旦出现违纪违规情况,逐级追责,责任“连坐”,保持高压态势。将2016年定为执纪问责年,严厉问责追责,结果纳入科室、个人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督查提醒,办好监督“廉货”。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一把手、纪检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长集体谈话,各分管领导与科室长、科室长与科室成员一对一全覆盖谈话,分级督促落实廉政责任。纪检书记、监察室按照新《准则》《条例》和新“八不准”纪律要求,不定期对局系统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八项规定”和廉政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立即制止和处理。节日期间,操办红白喜事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控制在亲戚范围内;出市出省报告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并附报是否使用公车情况;每天向市委市政府和纪检书记报“平安”或报告突发情况。二是强化家庭助廉。给所有审计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及局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请家属监督管理好审计干部,当好“廉内助”。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监察室每天给每一位审计干部发一条廉政短信,从不同方面时刻提醒审计干部自警自重,忽忘“廉律”。(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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