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双责联审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巩固政府精简机构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财政经济秩序,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联合下发了《宁波市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办法(试行)》,明确该市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相关工作。  

——横向联动,建立通报、信息共享制度。在信息获取上,以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实现机构编制、审计部门信息共享。审计机关开展相关审计项目时,可以通过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获取被审计对象的机构编制信息、数据资料及有关政策规定;也可商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派出人员参与审计,协助实施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  

——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一经查实,由审计部门通报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责任审计,不只是停留在一次性的检查上,而是通过责任审计,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改进方法,发挥 “审计是预防针”的作用,并建立专项审计与常态化审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助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宁波市审计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