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出台《关于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大力推进财政专项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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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的决策部署和审计署相关意见,湖北省审计厅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大力推进财政专项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在资金整合中的支持、保障和促进作用。

《意见》指出,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事关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省审计机关要从促进改革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的高度,深刻认识这一决策部署的重要意义,将推进统筹整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促进提升财政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整体使用效能和效益、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全省脱贫任务为目标,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好审计在资金整合中的支持、保障和促进作用。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客观、全面、发展地分析研究和处理资金整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坚决支持各项改革和创新。对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的资金整合探索和创新举措,只要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资金整合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促进政策落实,有利于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加快资金分配使用,有利于推进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要坚决支持并推动不断总结和完善。二是正确处理资金整合与原资金管理制度的关系。要以资金整合规划和方案作为界定资金投向和使用是否合规的依据,不能以原有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作为衡量标准,不得将跨科目调剂预算、跨部门或项目拨付资金等打通使用资金的举措,作为预算执行不严格或挤占挪用资金进行定性和处理;不得将整合中调整资金投向、变更实施项目的行为,作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定性和处理;不得以整合前各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对整合后的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三是加强对落实资金整合政策情况的审计。对画地为牢、各自为政,抵制和阻碍资金整合,将统筹资金用于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的行为,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坚决制止和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挤占挪用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等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揭露和反映;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追责和处理。

《意见》强调,要强化跟踪问效,积极开展整合资金绩效审计。抓住项目落地、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等重点环节,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行政效能等诸多方面综合审查和评价项目实施的效益、效率和效果,为各级政府考核整合成效、完善整合方案提供决策和参考依据。要着眼宏观,加强对资金整合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和反映制约资金整合的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县市政府完善资金整合推进机制,科学制定整合资金规划、做实年度整合资金方案、搭建好整合资金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整合资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进资金整合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和使用效益最大化。

《意见》同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对统筹财政专项和整合扶贫资金相关政策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资金整合大背景、总目标和新要求,主动适应以统筹和整合为切入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实效的财政改革新常态,突出重点内容,实施精准审计;要主动服务大局,雷厉风行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及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审计执法尺度,为全省改革、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和营造良好环境。(厅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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