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4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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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民政系统5大类24项专项资金,开展了上下联动、分级同步的全领域审计调查。针对审计调查指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规领取救助金、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围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成效明显。

一是真督实查全力促整改。民政专项资金审计中反映的问题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黄奇帆作出了“民政要加强整改,全面整改。民政资金是高压线,决不允许挪用、骗取,决不允许非低保对象吃低保,决不允许私降标准、克扣低保对象,决不允许长期积压,造成宝贵的民政资金没有有效使用,要改进方法,从体制上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条件”的“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督查组,开展了对审计揭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民政专项资金的整改。相关区县政府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及时清理纠正违规问题。

二是部门联动发力推整改。为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实现整体发力逐项纠偏堵漏洞,重庆市审计局及时召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参加的整改协调会,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区县审计机关跟踪督促基层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及时反馈整改进度。全市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资金类别、管理层次逐项梳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逐条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审计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基层单位整改责任范围的事项实行区县负责市级督导机制,市级层面整改事项实行部门协作整改方式,市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了2014年度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评估。通过积极有效的整改,及时纠正了违规执行补助政策、套取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突出问题,基层单位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也普遍加快了实施进度。

三是建章立制协力强整改。为进一步规范顶层设计,健全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的体制机制,相关市级部门及时从制度、流程等层面分析原因,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了专项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立足全面规范、保障当前、放眼长远,着手修订《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待市人大审定后实施。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规程》等6项规章制度,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发挥救助资金在精准扶贫中的兜底作用;细化和规范了临时救助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乡镇和部门审批的流程,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着手健全完善涵盖市、县、镇三个层级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和资金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黎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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