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开展全省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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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审计厅相继完成了12名市(州)审计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各市(州)审计局对所属61名县(市、区)审计局长同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7个方面内容,全面掌握各审计局长任职期间的履职尽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这是吉林省进一步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和监督的有力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吉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开展市(州)、县(市、区)审计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这次审计的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原则,215日,吉林省审计厅派出12个审计组,分别前往长春市、吉林市和梅河口市等12个市(州)及省直管县审计局,对2015年度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及12名审计局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各市(州)审计局对所属61名县(市、区)审计局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围绕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重要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审计局长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审计机关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7个方面展开审计。

通过落实“打铁还要自身硬,全面审计先审己”的要求,吉林省审计厅开展的这项审计不仅进一步加强了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和监督,而且有效强化了全省审计机关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意识,推动了全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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