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升审计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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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审计规范化水平,在审计工作质量上见成效,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积极开展“三提升一强化”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年活动,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环节控制为核心、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改进完善审计业务管理体系。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实现审计质量的规范化管理。该局不断健全管控机制,健全审计项目管理限时制,将审计项目划分为四类,确定各审计环节的实施时间,严格限时管理;大力推进审计项目示范制,不断充实优秀示范项目备选库,审计人员所有提交审计业务会议的项目,必须选取一个示范项目学习借鉴审计项目;实施审计项目终身负责制,审计人员要对其参与的审计项目的质量终身负责,不受审计岗位调整和时间的限制;实行审计报告示范制,编发《徐州市审计机关审计报告范本》,供审计人员学习借鉴优秀审计项目报告的整体布局、审计评价、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规范性、审计建议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提高审计质量。通过以上制度将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目标分解到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做到“目标具体化、任务到人头、责任可追溯”,全方位地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以环节控制为核心,实现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该局围绕审计项目实施全程,全面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做到“项目计划按疑点、审理环节攻难点、成果深化有亮点”,不断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一是按照疑点排项目计划。该局在安排项目计划时,将原来的按时间安排计划变成按疑点安排计划,把预算外资金较多、有专项资金分配权限、有资金筹集和分配权力等有自由裁量权的单位作为审计重点,高度关注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二是深化审计项目审理。该局积极创新审理模式,拓展审理工作深度。实行“两级审理”,指定审理人员进行初步审理后,由法规处负责人组织其他审理人员进行再审理,或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促进审理工作查漏补缺,强化相互监督和制约。全面规范审理内容,确保所审理的项目“三对照、三做到”,即对照审计准则规范,做到审计程序不可违,对照优秀审计项目标准,做到各项要求不能降,对照审计处理处罚库,做到定性处理同尺度。三是健全审计成果利用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审计成果运用合力。先后与检察院、纪委等建立了《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工作协调办法》等工作制度,与税务、财政、物价、建设、信访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沟通有效、案件线索移送得到及时查处。每年年末,该局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作为判断处室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任务是否如期完成、审计项目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对于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整改或者走过场的,向主管部门、甚至人大、市政府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执行。

——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实现审计资源优化整合。为进一步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该局制定了精细化管理工作措施,要求每个项目现场审计结束后,由项目主审负责撰写审计报告,其他审计组人员不等、不拖、不靠,继续开展新的审计项目,形成每名审计人员都在项目中的工作氛围。该局还出台了《审计项目进度跟踪督查办法》,明确要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或发生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审计时间延长的,需提出变更审计时限申请,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批后,适当延长审计时限。未经批准的常规项目超过审计时限10个工作日的,交办项目超过审计时限2个工作日的,局机关派专人约谈处室负责人,相关处室应提交项目进展缓慢的书面说明,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进度。经约谈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完成审计任务的,局机关将下发审计项目进度催办单。对于已经下发催办单,但仍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任务的,局机关将再次下发催办单,并在全局范围内公示。该项办法实施以来,该局在现场审计出点、审理、业务会议等审计项目各节点均加强监督和控制。(赵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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