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制定《整改督促检查办法》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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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制定下发《整改督促检查办法》,凸显七大亮点,确保审计决定和移送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锁定第一责任人。明确各个业务科科长为审计项目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督促检查责任;

二是明确内部监督机构。法规科建立审计整改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对账销号”,未落实和落实不完整均不能“消号”;

三是实地督查。经承办科室督促后仍然不能落实整改的,由法规科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通报情况。经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向相关单位发送《审计督促整改检查函》,必要时,进行实地督促检查;

四是公开通报。对屡审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及审计整改中的普遍性、典型性和苗头性问题,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或向社会公告;

五是实行联动机制。与行政监督相结合,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体系,由市政府督查部门牵头联合多个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督查,统筹推进审计整改落实。重点督查结果向市政府和分管被审计单位的市领导报告。与人大监督相结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被单计单位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提请市人大进行专项巡查,督促其整改。与党内监督相结合,将审计整改事项列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议题,将第一责任人履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参考依据;

六是行政问责。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发现有虚假整改、拒不执行、压案不查等不了了之等行为的,应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所承担的责任,建议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七是绩效考核。将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业务工作考核,实行内部通报和问责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表彰的重要依据。(杨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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