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从五个方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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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印发了《2016年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全面部署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有步骤、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

一是科学统筹规划,推动审计全覆盖。摸清本区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数量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确保效果”的原则,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充分发挥项目安排在配置资源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实现“一审多果”。

二是坚持依法审计,准确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充分体现经济责任审计“人格化”的特点。审计中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关注风险易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关注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情况;关注体制机制创新情况等。此外,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刻揭示问题。在审计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干部履职特点,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六个重大问题,即重大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环境污染和能源损毁、重大损失浪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履职不到位以及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南京市针对各级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相关规定等的要始终坚持零容忍。

四是规范审计评价,促进提质增效。规范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评价,对同一类别、同一层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应当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要依据客观、准确、权威、有效的原则,精心打造经审“主产品”。

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共推责任落实。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领导机构,适时调整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本地区工作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此外,进一步加大内审指导,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发展。(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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