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强化责任落实 精准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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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按照依法行政谋举措,提升审计工作创新性,注重结果运用促规范,强化审计工作实效性的要求,以实施“五项制度”为抓手,全面履职,精准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落实组长负责制度。审计组是审计项目整改跟踪检查的责任主体,审计组长是实施跟踪检查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跟踪检查,审计组要明确分工、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获取证据、形成报告、立卷归档。

二是实施限时回访制度。各审计执行部门(单位)要对所有审计项目在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后两个月内,通过审计回访等方式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推行两个清单制度。通过以审计项目为单位,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清单;被审计单位在报送整改结果情况时,一并报送整改结果清单。在检查审计整改时,将两个清单对接,实行“对账销号”。对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列明整改计划,加大整改力度。审计组要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台账独立归档。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对因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对其问责处理。

五是加大通报和公开制度。每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重要审计整改的情况和结果,要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跟踪督查、评议,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同时,积极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工作,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孙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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