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审计局下发文明审计办法 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行为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来源:河南省西峡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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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行为,树立良好职业形象,河南省西峡县审计局日前下发《西峡县审计局文明审计办法》。

该办法规定,审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注重个人仪容仪表,准确使用工作称谓和文明用语,遵守工作秩序和办公场所管理规定,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得处理与审计无关的事项;就地审计时,自觉保持审计现场整洁有序,下班时关闭门窗和电源,造成被审计单位公共财产丢失或损坏的予以赔偿;审计结束应当及时、完整归还办公场所和有关资料,按规定结清住宿费和伙食等各项费用并取得相关票据。

该办法要求,审计人员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时应当做到文明有礼、语气和蔼;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情况或交换意见时应当态度诚恳、有理有据、不卑不亢,对存在分歧的事项应当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以理服人,不得主观臆断、盛气凌人、以监督者自居;遇到被审计单位故意刁难时应当沉着冷静、从容应对、依法办事;遇到威胁或干预时应当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面对诱惑时要不受影响、不为所动;相关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审计组负责人、分管局长或局长。

该办法明确,建立审计组文明审计情况定期检查机制,听取被审计单位对文明审计情况的反映;对审计人员出现不文明行为的,由审计组负责人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仍不改正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给审计工作和机关形象造成影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岗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当年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杨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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