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出台审计项目人员力量调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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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审计厅为科学统筹全省审计项目人员力量调配,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制定出台了《审计项目人员力量调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该厅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强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的一大举措。

《办法》明确,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人员力量调配实行归口管理,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计划管理部门是审计项目人员力量调配的统一管理部门。

《办法》规定,审计项目人员力量调配程序按照计划申报、统一调配、总量控制、集中审批的原则,由项目执行部门填写《审计项目人力资源调配申请表》和《审计项目人力资源调配明细表》,明确每个审计项目所需人员数量、专业特长、起止时间等,报省厅计划管理部门,省厅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审计力量平衡的原则,提出调配或不予调配建议,提交厅长审批或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下达相关项目执行部门执行。

《办法》要求,省厅抽调各市(州)县审计机关参与实施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审计人数不超过单位业务人数的50%。审计组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外借和外聘人员必须事先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予报销工作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审计人员力量调配管理情况实行量化考核,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考核范畴。(雷三元、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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