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审计署关于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意见的精神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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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日,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就审计署印发的《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精神进行专题学习。

会上,扬州市审计局就《意见》和《通知》主要精神进行了专题汇报。会议强调,新时期、新形势、新常态下,审计监督要求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审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用好用实财政资金,强化被审计意识,提高规范管理,将审计作为定期“体检”,以审计工作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制意识,推动制度创新和机制改革。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国资委、经信委等2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参加会议。

审计署下发《意见》和《通知》以后,扬州市审计局立即将文件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4月下旬,扬州市市长朱民阳就贯彻文件精神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应该坚决贯彻审计署意见,对照四个方面三项要求,在扬州要真改真落地。请丁纯市长阅示,拟在下次政府常务会议提出听取情况并抓紧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纯也作出批示,强调“《通知》既是对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更是对行政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各部门。”(沈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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