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审计局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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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辽宁省阜新市审计局把抓好审计机关软环境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开展软环境存在问题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要细化、量化、切分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的空间和弹性,禁止同案异罚,对不履行软环境建设责任的,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严格实行审计项目集体审理制度,按照审计业务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审计业务工作;注重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认真做好民心网办件、市长公开电话、网络问政办理等工作,坚持对政府网络问政进行跟踪查看,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实现民意诉求网络健全、通畅、灵敏、高效。

二是加强软环境工作管理。深入抓好权力点监督,公开“权力点”运行流程,结合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将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范围、程序等涉及“权力点”的内容,通过局外网站等载体,向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法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搞好软环境评议工作。把民主评议行风与软环境评议有机结合起来,评议范围扩大到特约审计员、软环境建设监督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以及被审计单位,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四是加强软环境工作监督。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审计组和审计现场的监督,继续实行审计人员审前警示制度;审计中不定期开展巡视,实地检查审计人员行为,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后提交自查报告,实事求是的报告执行软环境工作情况。(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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