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出台审计整改专报制度 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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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上海市黄浦区制定了审计整改专报制度。

制度明确,区审计局每季度向区政府提交审计整改情况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季度审计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主要内容以及审计整改的意见或建议等。凡涉及重大审计事项或审计查出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事项将单独形成专报。

制度要求, 区审计局每季度向区政府提交审计整改情况综合报告时,还须填报三张清单:一是问题清单,主要内容为审计查出问题概述;二是整改清单,主要内容为审计整改意见或建议;三是对账销号清单,对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问题,予以销号。同时,区审计局应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的相关情况分别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落实。

制度强调,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整改情况综合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专报等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区政府督查工作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督查。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发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规定,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审计查出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限期整改、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或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进一步组织处理。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重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人员)工作(经营)业绩、职务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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