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采纳审计意见 首次开展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中期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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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各单位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98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决定自 2016 年起每年开展一次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活动。该举措充分发挥了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今年上半年,青田县审计局在财政同级审中,发现单位预算执行率低,185个预算单位中有46个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于90%,其中低于80%的单位有17个,低于70%的有7个单位,低于60%的有2个单位。此外还存在专项资金结余较大,执行进度慢等老大难问题。为此提出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

此次中期评估工作的范围是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历年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资金消化使用情况和上级历年各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评估时间是20169-10月,包括评估工作分部门自评、评估分析、沟通交流和完善预算等四个工作阶段。此外文件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预算执行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是要实事求是反映资金使用及需求情况,杜绝虚假评估;三是要求财政局各归口科室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做好指导工作,并督促做好预算执行工作。(郭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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