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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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出台《温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试行)》,对指导监督的范围、职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

该《办法》规定,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本级各部门、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乡镇(街道)、开发区(新区、园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并推动落实;指导和监督审计监督对象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指导县级审计机关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行业协会工作开展。同时要求,国家审计要结合日常审计的监督评价、专门监督检查和专项指导交流等三种方式,对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情况、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情况、单位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评价。

此外,该《办法》还对市审计局和内审协会的指导监督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张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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