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采纳审计建议 着力强化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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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省长沙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长沙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并要求相关责任区县负责人与市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全面提升重金属污染修复及相关工作水平。

20144月,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湖南重金属污染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意见》,湖南省作为唯一一个国家级试点地区,其成败关乎中国上亿亩受污染耕地治理的走向。

2015年是启动试点的第二年,长沙市审计局在对原市农业局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重点延伸审计了该市2014年中央转移支付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上述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资金闲置、项目物资监管难到位、项目实施操作难度大、项目实施缺少合力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局建议加强统筹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长沙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加强相关区县及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理念,减少治理工作阻力;改进治理技术,加强资金物资监管,堵住资金管理使用漏洞,确保专款专用

该局将相关情况和审计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向市政府汇报,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近期,市政府正式出台了《长沙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项目工作方案》,该实施方案覆盖长沙市范围内六个区、县(市),涉及耕地104.50万亩,明确了五项工作重点:一是切断试点区域内的新污染源,完善污染源档案,建立截污治污联合监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截断工业“三废”污染并强化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监管;二是抓好修复治理技术措施的落实,有效提高试点区域镉大米含量达标率;三是抓好管控转产区“四专一封闭”工作的落实 ,确保超标稻谷不流入口粮市场;四是抓好替代种植区农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全面完成调整任务;五是抓好VIP+n修复技术试验和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模式体系。

同时,《方案》将该项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协调,市农业委、粮食局、财政局、环保局、政府督查室、发改委、科技局、国土局及相关试点区县政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王文杰、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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