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主动适应新常态 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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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以及市委、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和全面依法治市的精神,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实践路径和方法,把有限的审计资源优化组合,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

科学制定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市局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乌兰察布市审计局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一是全力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坚持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主线,将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将被审计单位分类别实施审计,努力实现主要预算部门单位每年必审,其他部门单位周期轮审,不留监督死角的审计目标。

二是全力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列入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范围,重点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绩效。

三是全力推进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严重地区的审计力度,对重点国有资源进行专项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全力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

不断优化整合审计资源,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针对审计资源不足的实际,积极探索审计资源整合方式,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

一是优化整合人力资源。一方面打破科室界线,将审计人员统一调派,充分发挥个人专长,使每个审计小组人员达到最佳组合,从而发挥最好效果:另一方面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是优化整合审计项目。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将所有审计项目纳入“一盘棋”通盘考虑。每年安排确定审计项目时,坚持以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的审计项目,加大对各领域审计项目的整合力度,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有机结合起来,安排同步审计,争取项目资源效果最大化,实现“一审多果”。(刘日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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