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采取六项措施促进审计决定全面执行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9日】
【来源:四川省南江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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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审计局采取六项措施促进审计决定全面执行,有效推动了审计工作健康开展。近3年来,审计决定执行率均为100%。

一是注重审计实效,认真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抓住对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推动问题解决;在加强、改善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政策法规、提高全县经济运行质量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努力当好经济监督的卫士和经济建设的谋士。

二是加强审计管理,坚持依法审计规范操作。在审计中,审计证据注重充分性、相关性、真实性和实效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定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求做到定性准确;审计评价尽可能公正、客观,建议务实;在审计处理处罚上坚持依法审计与求实处理相结合的适当性原则,力求处理恰当;注重树立审计良好形象,努力提升审计公信力。

三是加强法规宣传,做到法规透明处理公开。坚持以审计项目为平台,对乡镇、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财政法规宣传培训,提高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政策水平,增强财经法纪观念,提高执行意识。在进行审计处理时,着重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把法律法规讲深讲透讲清楚,注重做到法律法规透明、处理处罚公开,有效促进解决个别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因政策水平不高、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导致审计决定执行难的问题。

四是及时通报结果,借助舆论和社会实施监督。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将重大投资项目、重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审计结果,通过审计要情和新闻媒体向社会适度公开,借助舆论和社会实施监督,增强审计执法威慑力,有效促进解决个别单位拖延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问题。

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商请相关部门协助执行。采取加强与财政、税务、纪检、监察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统一认识,相互配合,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商请相关部门协助执行审计决定,必要时向县人大汇报并启动质询程序等有效措施,纠正和解决个别单位对审计决定既不执行,又不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种种借口软拖硬磨的现象。

六是服务寓于监督,融洽与被审计单位关系。在审计工作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服务寓于监督,立足于审,着眼于帮,既坚持依法审计,又帮助被审计单位找准问题、分析原因,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改进建议,把审计处理处罚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不仅仅满足于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多做服务性工作,融洽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不断改善审计执法环境。(杨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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