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五抓”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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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来,湖北省审计厅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法制办评为“2015年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在省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该厅主要做法是:

抓审理评优,全程监督审计执法有新作为。该厅不断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厅法规处提前介入项目审计,参加审计业务培训会,会同业务部门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法规适用等进行专题讲解,明确提出质量要求;项目实施中,在实施网上审理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审理、集中审理;项目结束后,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规范化实施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归纳规律性成果。今年,该厅共对235 份审计通知书,176 份审计报告,56份审计决定,8000余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审计记录进行了审理,提出审理意见1800多条;对180多份审计案件线索移送处理书初稿进行审理,有效防范了审计执法风险。深入推进审计项目质量考评,促使提升审计质量。去年,该厅选送的审计项目,有两个被评为全国优秀项目,一个被评为全国表彰项目,充分展示了全省审计执法成果。

案件移送,大力提升审计效果有新业绩。一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先后与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发了加强协助配合的实施细则、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协议、办理经济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细则等,建立健全了经济案件移送与协查工作机制。二是依法移送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坚持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作为审计第一要务,及时揭露和反映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对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虚报套取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今年来,共移送各类案件线索134起,涉及人员(单位)611人(个),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对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已立案38起,其余案件线索正在侦办过程中。

抓制度范例,完善依法审计体系有新飞跃。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后保留各类制度规章128项,覆盖管党、用人、治审、促廉等各方面。同时,将清理后的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审计人员人手一本,促使依法规范审计行为。二是扎实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性和科学性四个关键点进行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审计执法不廉洁行为。三是健全完善审计相关制度办法。今年来,先后制定了《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关于创新完善科技经费审计更好地服务湖北省科技改革创新的意见》等近10项制度办法,推动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针对个别审计机关执法标准不一、法律法规适用不当等问题,编撰了《财经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审计定性与处理处罚指南》,以问题为导向,阐释各类违规违法表现形式、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促使提升审计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抓权责监督,打造明晰责任链条上新台阶。不断强化审计人员执法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了涵盖执法责任、质量控制、执法进度、业务管理、目标考核5个方面的审计执法责任体系,并在各项审计中抓好落实,确定相关责任人的每项审计职权责任,形成责任链条,做到人人有责,全员“确责”。同时,注重权力制衡和监督,做到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理审理、结果审定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促使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性、适当性、程序性和有效性,扼制了审计执法权力行使中可能存在的懈怠、滥用和“寻租”问题。积极推进审计权责公开,将审计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厘清审计责任边界,推动实现透明执法、阳光审计。(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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