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从四个方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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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部委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5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

2010年制定出台《南京市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后,南京市又于2015年出台了《南京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议和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体系。依据这两个文件的规定,南京市近期将从四个方面对全市23家单位的27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一是限期整改反馈。被审计领导及其所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执行及整改落实情况,提供自查资料反映落实情况。

二是清单逐项销号。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被审计部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采取挂牌销号的方式逐项整改。

三是责任跟踪落地。针对被督查单位自身的问题,通过反馈督查结果,责令被督查单位后续整改,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的措施,根据审计建议完善的相关制度,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等。

四是协同问题解决。针对涉及体制机制层面需与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共同商议,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为督促整改到位,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取部分单位对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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