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实行审计负面清单制度 设置“行为禁区”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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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履职尽责,打造审计铁军,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审计局印发《衡阳市审计局负面清单》,实行“底线思维”和行动约束,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审计人员不能逾越的“行为禁区”。

一是设立了审计项目实施的“禁区”。为更好地规范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的行为,负面清单从审计项目的立项、实施、处理处罚等方面进行规定:不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审计事项,且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安排审计的事项;应审不审,有问题不查,或避重就轻,该移送而不移送;私自隐瞒、消化审计发现的问题,拿审计结果作交易,从中谋取个人私利;处理处罚执行不到位或同一过错多版本处罚等。

二是设立了作风建设的“禁区”。为切实抓好廉洁从审,加强审计人员作风建设,负面清单从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上着手,规定不得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商业性娱乐、健身及联欢等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切实增强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严肃性,加强自我约束,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三是设立了人财物管理的“禁区”。为加强机关人财物的管理,负面清单明确列出了机关财务管理、干部任免、人员奖惩和录用、大宗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不可为事项,杜绝了人财物管理的不正之风、规范了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张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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