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6年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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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以理念创新引领审计工作,不断强化审计服务,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审计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项目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一是预算执行审计成效显著。对17家市直部门下属所有单位、社团组织及实体、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全覆盖”。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7.82亿元,向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8篇,移送案件线索3起,审计查处问题的数量和层次为历年之最。二是政府投资审计规范高效。加强政府投资审计规范制度建设,年初选聘10家社会中介入库,制定出台了加强中介机构和聘用人员考核管理的制度办法。截至10月底共完成审计项目48个,通过审减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1106万元。三是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到位。配合市纪委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共对4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37人。

——审计监督内容不断拓展,政策执行审计向纵深推进。对2013年以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进行审计,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先后完成医保基金、扶贫资金、保障房、公立医院改革等各类民生资金审计13项,审计资金总额18.66医院,查出滞留闲置资金5555万元,保障了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其中市县两级医保基金交叉审计共揭示反映四大类182个问题,向公安经侦和纪检部门处理经济案件线索达10件,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涉案人员44人;按省厅和市政府部署,组织审计人员138名,组成15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同步审”、“交叉审”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了神农架林区以及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该项审计工作引起该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专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问题强调了工作要求,市长马旭明对审计专报做出批示,督促主管部门领导整改纠正。

——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审计服务宏观决策力度加大。坚持把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作为审计履职的首要之责。一是汇好报。将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编报该市主要领导,市长马旭明、常务副市长宋文豹分别作出批示,结合宜昌发展对今年的审计工作作出统筹部署,保证了审计署、省审计厅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效对接;二是建好议。截止10月底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审计专报8期,市主要领导必看必批示;在省以上党政刊物、网站及媒体刊载各类审计信息 137 篇(次)。3月和9月,在市政府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该局通报了近3年政府投资审计、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就排查防范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得到了被审计对象的一致好评;三是服好务,寓监督与服务于一体。印发了对口服务市直各部门和省厅各处室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对口服务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对口科室的职责及服务方式,通过在市委党校主体班举办审计培训、在被审计单位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普及宣传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意识得到了强化。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完成审计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和执法流程图编制工作任务;完成对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的全面清理;落实了重大法制事项及时报告制度;通过竞争性谈判向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在局内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书及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同时,坚持把加强审计质量建设作为首要之责,在全市开展了“审计质量整体提高年”活动,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和重点措施;制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业务管理的意见》,对审计过程中关键节点提出了更严格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出台了《审计组现场审计审理办法(试行)》,实行审计现场审理与专业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审计现场情况,及时发现和控制审计质量风险,对所有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进行了审理,提出审理建议被采纳86条,保证了重点审计事项和重大问题的查证到位。(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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