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审计局四措施控制施工单位虚高申报竣工结算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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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为获取更多利益,申报竣工结算虚高现象较为突出,个别项目虚报率达到120%;同时,部分业主单位在审核结算中过分依赖中介机构,而部分中介机构职业水平不高、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经内审后再审计,审减率仍达到40%,导致业主单位支付过多的审计效益费,增大了项目投资。

为有效控制施工单位虚报结算,万州区审计局采取四条措施加以约束。一是通过区政府出台办法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结算以区审计局审定金额为准,审减率超过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部分审减金额的审计费。二是实行结算申报承诺制,业主单位内审后提交竣工资料时,应提供施工单位结算资料和结算申报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书面承诺,施工单位在内审环节后漏报的事项一律不予审增。三是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约定,扣回审减率超过5%以上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审计费。四是建立施工单位和内审机构不良记录制度,明确施工单位结算虚报率超过15%和内审单位审减差错超过5%或重大问题未披露,视其情况移送区城乡建委纳入不良记录。(熊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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