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六种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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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日,巫山县审计局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传达重庆市审计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要求,围绕“坚决拥护、坚决维护、坚决服从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了讨论,提出增强“六种意识”要求。

一是增强党员意识。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有效开展好党内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二是增强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以宪法为统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程序,遵守公约民俗,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三是增强核心意识。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上来,统一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四是增强监督意识。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大力支持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局纪检组内部监督,始终保持执纪问责和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五是增强审计意识。要强化审计监督职责的履行,合理利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审计全覆盖。要发扬“敢审善审无私审”的巫山审计精神,做到忠诚担当不辱审计使命,不忘初心负重继续前进,凝聚共识推动改革创新。

六是增强廉洁意识。要严格执行廉洁准则及审计纪律八不准,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审前纪律公示、审中廉政谈话、审后廉政回访,确保审计干部廉洁从审。(向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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