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 以质量检查促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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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的新形势、新要求,健全全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重庆市审计局出台了《重庆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对审计质量检查相关事宜及结果应用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规定了检查频次、范围及方式。由市审计局每年采取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结合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或区县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对上一年度和当年已经完成的审计项目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检查。

二是明确了检查人员组成、程序及要求。检查组由市审计局在全市范围内抽选审计业务骨干组成,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前下发审计项目质量检查通知书,检查后,形成检查结果报告,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经市审计局审定后下发被检查单位。

三是强调了检查结果运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汇总情况要通报全市审计机关,并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审计质量提高。对于发现的区县审计局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依法直接或者责成区县审计局变更、撤销审计决定,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审计项目,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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