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山东省沂源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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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山东沂源县审计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六项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和作风,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一是执行审计组局领导负责制。由局班子成员担任分管审计组组长,组长向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实际现身说法,搞好传帮带,确保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操作性强的整改建议,使撰写的审计报告更具参考价值。

二是执行限时审结制。审计局按照审计项目的规模、难易程度、延伸对象等因素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并编入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长在项目不同阶段不定期向主要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延迟完成审计项目的审计组视情况给予通报,确保审计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审计局切实认识到审计业务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审计组认真做好审计业务会准备工作,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建议等要反复讨论、精益求精,做到定性明了、处理恰当、建议可行,以此补充完善审计报告短板、提升审计报告质量。

四是执行经费自理制。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纪律,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制度。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杜绝与被审计单位的一切经济往来,确保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五是执行回访督查制。项目结束后,审计局组成审计回访小组,对本年度已实施审计的单位进行审计回访。了解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到岗到位等情况,进一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

六是执行坚持单项考核评比制。根据审计工作特点和机关管理的现状,将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宣传、科研、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参与机关各项活动等为主要考核内容,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单考单评,激发审计干部的活力。(刘西明 郭津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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