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加大经责审计制度创新力度 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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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规范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广西桂林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工作,今年3月以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李国忠部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度建设相关事宜。经过初稿酝酿、意见征集、修改完善等多项程序,1213日,出台了《桂林市新任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告知办法(试行)》等七项制度规定。

《桂林市新任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告知办法(试行)》,主要是领导干部在任职前,由领导小组书面告知其在任期期间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事项,涉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等十三项内容。

《桂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等情况将全市所有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和安排审计。

《桂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主要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何运用审计结果。《桂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办法(试行)》和《桂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合回访办法(试行)》两项制度作为审计结果运用制度体系的具体组成部分,对安排被审计领导干部谈话和被审计单位回访作出了具体规定。

《桂林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和工作规则(试行)》《桂林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则是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上述七项制度的正式印发实施,对于完善桂林市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深化桂林市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廖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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