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助力宁波出台两项政策 构筑四明山生态屏障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2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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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对市林业局原局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期间,对市供给侧改革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发现四明山区域森林生态修复供给侧存在“两头堵”问题。审计局就此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后,市政府充分肯定审计成果,指示相关部门督促存在问题整改,先后出台两项政策,强力构筑四明山生态屏障。

一是为促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宁波市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该项政策的出台,从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给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戴上了“紧箍咒”。

二是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生态十大工程全力推进美丽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出台了《宁波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该项政策的出台,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支出范围等方面,给全市从事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单位及个人,以及对公益林投资经营者准备了“雪中炭”。(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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