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来源:广东省广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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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关于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帮助审计机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要建立健全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工作。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有关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配合审计机关建立健全审计数据定期报送制度。要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审计移送处理的问题线索和其他事项,及时核实查处并向审计机关反馈结果。

《意见》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各级政府每年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加强督促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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