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2日】
【来源: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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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审计整改报告机制、督查机制、联动机制、问责机制、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等六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推进了常态化的分类督办和联合督查,进一步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一系列专项审计的整改跟踪、追责问责和通报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的完善,推进现代化新福州建设。

《意见》强调,要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和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成效。明确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强调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清单,建立审计整改事项建号销号管理制度。将年度审计项目和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任务等审计工作指标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及市级机关单位绩效管理考核考评内容和分值体系。被审单位要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度,对审计整改不力实施效能问责,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方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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