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起步较早 注重深化提高 上海市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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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结束后,上海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提出的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要求,并在安排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予以落实。

近年来,上海市审计局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要求,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并不断深化和提高。早在2001年就开展了区(县)委书记和区(县)长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试点工作,从2006年开始在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推行,并在2011年深化和完善了此项工作。2013年该局分别开展了市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以及市属金融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2017年上海市将全面探索推进市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同步审计项目比例提高至50%。

在审计实践工作中,该局始终坚持做到:一是同步组织管理。采取“六个统一”,对同一被审计单位的不同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统一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按照业务处分工,统一编制审计方案统一进点,统一组织实施和整改检查等工作。

二是区分审计重点。结合被审计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干部、董事长和总经理等不同职务在职责分工、职能权限、履职特点等要素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对不同领导干部的审计重点内容进行区分。

三是丰富审计手段。针对领导干部职责分工不同、职能权限不一的特点,坚持审计准备、审计收集资料和审计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更多地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智能化审计,从中厘清不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

四是注重审计质量。牢固树立“今天的质量就是明天的责任”,采取多层级审计质量控制,不断强化质量意识,锻造审计精品。

五是区别责任界定。针对揭示的问题,区分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界定责任,并探索研究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追责方面的措施和办法,促进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不断深化和提高。(苗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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