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青岛市政府出台加强债务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8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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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性债务融资成本审计调查中,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重点关注了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日前,该市财政部门落实审计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债务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债务管理的6项具体措施要求,推动该市建立健全了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围绕新预算法有关要求,该局重点对市本级政府债券发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存量政府债务还款预算执行以及政府债务融资成本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存在的政府债务预算编报不完整、融资成本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大国债置换一类债务力度、规范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等4条审计意见。青岛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财政、金融等主管部门落实审计建议。

此次审计,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建设、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政府举借债务需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政府债务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等具体内容,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了财政、发改、金融、审计等多部门监管保障措施,从源头上规范了青岛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黄静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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