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村级“三资”审计试点凸显“四度”示范效应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来源: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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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秉承特色试点、探索模式的理念,组织沈家门、展茅、东港3个街道内审机构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审计试点,以方案作引领,统一目标要求,规范操作程序,突出重点内容;以结果为导向,整改问题,完善机制,促进管理,初步形成审计模式,凸显“四度”示范效应。

一是查错揭弊有深度。在资金管理方面,揭示了新官不理旧账、擅自出借大额资金、收支未及时入账等问题,涉及资金380余万元。在工程管理方面,发现立项控制、资金支付、建设管理方面的缺陷,揭示了工程无概算、规避招投标、监管缺位、验收随意或无竣工验收手续等问题。在资产管理方面,揭示了擅自放弃租金追偿权、擅自将个人房产转让给集体的问题,涉及资金70余万元。在对外投资方面,揭示了未按协议出资、投资款虚列挂账、存在分担经济责任风险的问题。

二是整改究责有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整改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整改与究责并举并重。展茅街道责成有关经济合作社收回违规购房款67.98万元,制定“货币资金管理”等12项内控制度,并由纪工委对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东港街道责成有关经济合作社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追偿清算,对久拖不决的款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由纪工委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对村级工程管理薄弱这一共性问题,有关街道各自出台制度,注重发挥招投标管理中心的监管功能,加强对村级建设工程的报批控制。

三是业务拓展有进度。对接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形势,审计关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的同时,探索集体土地、河塘、山林、滩涂等留存资源管理审计路径,力求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内容全覆盖,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做到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集体“三资”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建设工程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多种方式的同频共振。

四是操作模式有尺度。实行“三三制”,规范审计过程运行。三书行文,设定时限,分别出具通知书、征求意见书、结果报告。三环相连,区分审前、审中、审后,审前做到心中有底,把握被审单位的业务、财务特点;审中做到深挖细查,抓住重点、盲点和薄弱点;审后做到促改强管,整改问题,完善机制。三点盖面,区分资金、资产、资源三类型,围绕资金主线,重点关注现金、存款及收支;围绕资产主线,重点关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债权债务、递延资产、抵押担保;围绕资源主线,重点关注土地、河塘、山林、滩涂。(袁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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