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 江苏今年对61名省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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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监督的重要举措。2017年,江苏省审计机关持续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上精准发力,对61名省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安排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今年对24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10名省属高校领导人员和2名省属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开展党政同步审计,占比近60%。二是稳步提升任中审计比重,今年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比重由去年的40%提升到57%。三是开展地方“两长”经济责任审计,对11名设区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此外,继续强化对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持续做好“三责联审”工作。

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在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履行政策落实、经济发展、环保、民生、廉政等责任履行情况的同时,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经济数据造假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二是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促进建立健全情况通报、问题整改、问责追责、结果公告等制度,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要求,不断扩大审计试点覆盖面,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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