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四招”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将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育贯穿审计队伍建设全过程,推动广大审计干部成为社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建立审计人员诚信档案,把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践行承诺情况列入诚信记录,并作为公务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招考的审计人员做好“体检”,凡发现有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或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一律不得进入审计队伍。对拟提拔的审计干部,着重考察拟提拔对象在重大事件上政治态度、工作表现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将以“德”为先的要求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文化正能量。《方案》明确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审计人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不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和外出审计组进行廉政教育和巡查,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审计人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并依托“道德讲堂”和“审计论坛”,开展“心态、创新、网络与现实”等各类专题讨论,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是注重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将敬业爱岗,主动钻研作为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鼓励审计干部利用闲暇学习各类专业知识,分期分批组织干部到高校开展时政热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的培训。积极组织数据分析团队成员开展活动,以具体审计项目练兵,运用“集体分析,分散核查”等多种手段,着力探索“云计算”、数据挖掘等前沿计算机审计技术。加快推进职业化建设,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审计人员参加中级和高级审计师考试,提倡和鼓励审计人员考取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证书。

四是强调科学评价用好考核结果。《方案》明确要建立与道德建设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岗位职责、道德素养和工作实绩为中心,不断细化和量化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将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表现作为履职尽责、年度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遵守职业道德的干部进行通报表彰和评先奖励,对违反政治纪律、履职尽责不力、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审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严肃处理。(杨晓峰 龚勇)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