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印发《加强“四风”问题审计监督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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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构建齐抓共管、合力遏制“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近日,青海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四风”问题审计监督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和长期性,不断增强查纠“四风”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将审计工作深度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把查纠“四风”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在抓常、抓长、抓细、抓实上狠下功夫。

《意见》要求,在审计工作中,要突出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以审计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查纠“四风”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对党政机关经费收支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揭示和反映有关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实施采购等现象,严肃查处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转嫁公务支出,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二是加强对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及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差旅费审核、报销情况,因公出国(境)计划编制和审批情况,揭示和反映以公务出差为名变相旅游、绕道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等行为。三是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的审计监督。督促党政机关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党政机关会议和培训活动的审计监督。揭示和反映违反规定在五星级宾馆、风景名胜区开会、培训,以培训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发放纪念品和津补贴及其他与会议、培训无关的行为。五是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和反映违反规定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以及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等行为。六是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和反映违反规定建设办公楼和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以及超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出租出借、租用办公用房等行为。七是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和反映违反规定借业务接待、商务公关等名义违规列支会所、俱乐部、高尔夫等高消费娱乐支出,挥霍浪费甚至贪污侵占国有资产,以及消费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八是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九是加强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大对精准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保险基金等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揭露重大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损失浪费、风险隐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资源,保证审计力量,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的依法公开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超标办会、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吃空饷”等典型案例;做好审计查出典型“四风”问题线索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和移送移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施秀芬 党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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