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法规审理处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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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通报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合肥市审计局法规审理处荣获“2015-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近年来,该处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和审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为全面提升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法治合肥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科学谋划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合肥市审计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局年度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全局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依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等审计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按要求向市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前。

二是积极邀请专家开展法治讲座。邀请安徽农业大学法学院欧元雕教授为领导班子及全市审计人员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业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安徽省审计厅审理处张文祥副处长为全市审计人员讲解《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新修订部分的内容和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法治讲座已成为提升全市审计机关法治水平的常态化手段。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审查程序。制定了《合肥市审计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等,法规审理处对全局年度审计项目建议、《合肥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是持续加强政府权力监督管理。制定《合肥市审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及《合肥市审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行政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制定《合肥审计权力运行监管细则》,逐项制定审计权力运行细则,明确监管重点,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审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地生效。

五是扎实开展文件清理统一工作。根据合肥市法制办安排,定期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合肥市法制办报告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督促指导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按照“三统一”制度制定了《合肥市审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及《合肥市审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六是不断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开展全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案卷检查,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20161个审计项目获得全国表彰审计项目,实现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表彰零的突破,开展年度优秀审计主审、审计标兵(能手)评选工作,开展审计项目规范化检查,将检查结果与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相挂钩,倒逼审计人员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房修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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