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审计意见 青岛市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预算管理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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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在对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回头看”时了解到,该市积极落实审计意见,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共收回历年出借财政资金7.59亿元,清理整合专项资金104 项,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9个,有效推进了青岛市现代政府预算体制管理改革。

2016年,该局在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后,针对查出的部分预算未执行、长期出借款清理不及时、专项资金申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强化转移支付分配下达期限管理、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等方面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青岛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落实整改。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部门基本支出和专项资金预算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级科目,按支出经济分类编列到“款”级科目,每项专项资金均按照“项目名称-明细项目名称-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的层级进行逐级细化。同时,下发了《规范转移支付下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市区预算支出进度均衡性实行“月通报、年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了“分类施策、从严把握、没有例外”的结转结余资金强制收回制度,修订完善对外出借款项管理规定,加大对外出借款项的清理力度,对财政借款逾期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及拨款时加以控制。同时,建立专项资金“清单式”管理模式,对市级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和流程再造,将市级专项资金由2015年的5大类156小项清理整合为目前的5大类52小项。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出台专门办法对市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单位中的失信、失范行为进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列入清单的单位、企业和相关部门采取暂停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资格或按比例调减专项补助分配数额等惩戒措施。目前,已对10家项目单位实施了信用惩戒。同时,建立了财政监管特派员工作机制,对专项资金、市财力投资项目实施现场监管;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强化了对财政资金的支出监管。(杨杰 盛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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