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积极构建审计数据体系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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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指出,要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机关应当适应大数据审计需要,构建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江苏省审计厅把“大数据分析”作为审计工作新常态,不断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不断推进审计数据归集。该厅积极与江苏省财政厅、人社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签订数据共享合作协议等方式,不断推进数据归集,丰富数据资源,初步建立起省级审计数据资源体系,为组织数字化审计提供了基础数据。目前已归集省地税、社保、公积金、财政、质监局、工商等行业数据及省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近30TB。

二是逐步构建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机制。经过一年的努力,常态化、规范化的审计电子数据定期采集“六有”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一有机构,省、市两级审计机关都成立了数据办,专门协调、负责数据采集;二有团队,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骨干、计算机骨干共同参与数据采集,参与总人数接近200人;三有制度,该厅制定了《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报送管理办法》,数据采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有标准,先后编制了《数据采集报送操作指南》《数据采集标准》《数据汇总校验流程》,有效指导一线采集工作;五有培训,组织3期审计数据采集高级进修班,培养了省、市、县三级150名业务人员;六有工具,自主开发了审计数据智能采集工具,并在全省试用,为基层一线人员提供便捷采集途径。

三是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模式。该厅建成数字化审计分析平台及行业分析子系统,为审计业务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建成以来,共采集、处理、转换4.35TB全省地税集中数据、121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200余家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和预决算数据以及全省财政收支等各类数据362套;共使用了11大类554个审计方法模型,提高了运用大数据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建立起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大数据审计模式。(陈烜松 于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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